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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VOCs年排放量≧10吨的企业开展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的全面排查

发布时间:2022-01-06

为进一步提高深圳市挥发性有机物(VOCs)治理水平,规范和引导企业积极实施源头替代,降低臭氧污染,深圳市制定并印发了《深圳市2021年度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工作实施方案》。

对VOCs年排放量≧10吨的企业开展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的全面排查


重点行业:

以包装印刷、表面涂装、塑料制品业、家具制造业、制鞋业等行业为重点,开展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,其余行业企业可参照执行。

工作目标:

2025年底前,重点企业通过技术改造采用低含量VOCs的原辅料和产品替代VOCs含量较高的涂料、油墨、胶粘剂、清洗剂等涉VOCs原辅料和产品,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比例达到行业替代比例要求,其中:

1、包装印刷重点企业中塑料软包装印刷、印铁制罐重点企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比例达到40%及以上、其他包装装潢印刷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比例达到70%及以上;

2、表面涂装行业重点企业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比例达到70%及以上;

3、塑料制品业重点企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比例达到80%及以上;

4、家具制造行业重点企业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比例达到70%及以上、水性胶黏剂替代比例达到100%;

5、制鞋业重点企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比例达到80%及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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